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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有一对好腰子的男人的幸福生活】

[db:作者]2024-05-06 02:48:10

我有一兄弟,三十四岁,名叫强子,我叫他脚猪儿。在我的黔北老家,脚猪儿就是种猪的意思。厮儿人长得很精神,板寸头,小胡须,一袭鹿友装束,说话干净利落,外表给人很灿烂的印象。厮儿曾经做过记者,后来在商海里混,混出了一片天地,深知如何与人打交道。

  在某一次填写个人资料的什么表格上,有一项“爱好”栏,厮儿填了两字:钻洞。在他身上,“钻洞”二字体现两层意思,一层是他确实是贵阳某一个洞穴探险俱乐部成员,时不时背着行囊,纠集一群钻洞爱好者,在云贵高原上爬山涉水,四处找洞去钻。据说,厮儿还领着几个法国人钻过洞。“钻洞”的第二层意思,便是钻女人身上的洞。厮儿精力旺盛,肾功能超群。曾经有一位知名的中医,为他拿脉,刚一碰到他的手腕便惊呼:有个好肾啊!

  说实话,我从不羡慕厮儿有钱,超有钱。可我实在羡慕他那一对腰子,多好的一对腰子啊,如果用东北话说:岗岗的!

  我一向认为,男人有对好腰子会有很多的人生乐趣。说白了,男人最大的乐子都是在异性的肚皮上,如果没有点本钱,三两下就弄得跟一滩稀泥似的。难怪有人说,中国百分之八十的女性在床上几乎没吃饱过。

  其实,一个人一生都没吃饱过,那么就一定不知道饱滋味,而身边的那些半饥不饱的日子是可以稀里糊涂、马马虎虎、将将就就过下去的。但是,一旦尝过美味,再长时间浸泡在青菜萝卜的日子里,人始终会心有不甘。

  强子有一帮“床友”,他们见面几乎都是在床上,所以我给他们取了床友这个称谓。不用谈感情(即便谈,都只是为了制造情绪相互忽悠。)不用太多的勾兑,上去就是赤身裸体,一番番山重水覆,一番番日出日落。男人就图那最后的一哆嗦;而女人呢,就图那若神若仙的几秒或十几秒……有个强子多年前的床友,是个咪咪很大的女人,她是文学女青年,文笔超好。在新浪好像也有个博客,地址我忘了,但我记得她和强子翻云覆雨之后写的一篇日记。那篇日记记录了强子作为脚猪儿的本领,而且写得口味很重、很鲜美,反正我当时看了身体就有反应。所以,我悄悄收藏了那篇日记,在性冷淡的时候看一看,可以激活自己----“躺在床上,只渴求眼前的这个男人用炽热的体温将自己燃烧!于是用嫩藕般的手臂去环绕着这男人的颈项,用唇在他的体肤上不停游回,或蜻蜓点水般的细啄,或如渴求甘露似的用力吮吸,抑或舌尖轻柔地在男人的脖子、胸膛、腹肌与胯间游走!希望将眼前这男人的欲望全部挑起,再将自己燃烧……女人,在床上的这一刻,不再需要矜持,不再需要伪装。她需要男人强烈的拥抱,将自己融进男人的身体里。男人的手,不停在她的光滑、柔嫩的胴体上摩挲,尽可能去感受男人手掌上的纹路和温度。随着亲吻与抚摸,发出声声轻柔的呻吟,享受着……男人此刻已经极度膨胀、坚挺了,恨不得马上进入那温润的湿地,呼吸显示得急促,他的嘴巴一刻也停不下来,女人的耳垂、脖子、润肩、乳房……一路向下,都成了男人的领地。当男人的嘴巴最终停留在那一片茂密之地时,女人扭动身躯,呻吟变得高亢起来,身体每一根神经都不停地在放电,每一丝肌肉都在颤抖!女人随着男人的每个亲吻,每次双手的揉捏,身体不住地泛起热浪,她的双手插入男人的头发中,揉搓。

  她不想太直接就把那玩意儿进入自己的身体,她需要爱抚,需要亲昵的前奏,需要在不断深入,强烈的亲吻与拥抱中去占有这个男人的身躯……男人将她抱起来,两颈相交,相互亲吻着,胸膛在女人的胸上上来回磨擦。双手也时时去揉捏那两团柔嫩。女人在这样的爱抚中,两颊绯红,闭上眼,只感觉喉咙干渴。

  急迫,彼此都很急迫!显然,男人在急迫中,有些手忙脚乱,怎么都进入不了那蜜地……呵……!突然,她吐出那口充斥着强烈欲望的气。一股不是本体的温暖在自己的身体中蔓延开来……汗水、体液与唾液交融,发出诱人的味道,这是雌性荷尔蒙与雄性荷尔蒙的结合,所以,在此间,这样的味道具有很强的诱惑力,能驱使两个躯体更希望拥有彼此的身体!

  她知道,此刻,他就已经融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。这是一种满足,一种激烈的享受,一种充满兽性的占有……”

  对于这段文字我作了很多删减,把一些撩拨人的描写用了几处省略号,这样可以避免被新浪的管理员删除我的帖子。总之,这篇日志可以看出强子作为人堆里的种猪儿,是很称职的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强子比《男人制造》里的李果更强,床上的花样更多,故事更多,我首先声明,这不是一部小说,是关于一个男人的散记。

  前些天,一直想写《男人制造》的中卷,可是每次坐到电脑前才发现脑子一片空白,一个字也敲不出来。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点黔驴技穷了。于是,我突然想起先写一写脚猪儿的那些龌龊事儿,我喜欢写人的龌龊事儿,有嚼头不说,喜欢看的人多。我喜欢热闹,冷锅冷灶的生活没法过。

  权当是在写《男人制造》之前的一次练摊儿,需要找一找写故事的感觉。

  有天强子给我打电话,他说他换了台宝马X6,让我去尝驾一把。我没去,知道那是好车,而且我在大街上看见过那款车,我非常喜欢那车的屁股,跟女人屁股似的,既丰圆,又令人想入非非。不过,那屁股毕竟是别人的屁股,别人的幸福与我无关。

  我没去不等于别人的幸福真的与我无关。强子把X6开到我的公司楼下,请我与他一起去吃饭,。我推脱说晚上有事儿,总之就是不想去舔强子那骚。厮儿年龄不大,在商道没混几年,制药、房开、汽贸全顽得溜转。从银行圈了几个亿,就跟自己的钱似的,一个劲的往奢侈品质上狂烧,豪宅、豪车、卯足劲“只买贵的,不买对的。”

  那天,我那面子绷得若钢板,无论强子怎么劝说,我纹丝不动。强子走的时候很扫兴,从他脸上看得出来。其实,他不是觉得我不给他面子,兄弟之间不存在这个问题,最重要的是,想卖一狂骚没卖掉,是谁都郁闷。

  强子走的时候,把手机挪在了我办公室的沙发上,诺基亚N97,刚上市的新机型,挺贵的。我首先声明,没有偷窥别人隐私的习惯。当时,我只是觉得诺基亚N97设计很别致,我拿在手上摆弄,只是一种好奇。

  好奇心是件特TM害人的事情,我在那只N97上看见了一条短信,是个叫“丫丫”的女孩发给强子的:

  “哥,你来吧,我洗干净了打扮得漂漂亮亮的等你。说实话,你是我所有男友里面最让我爽的,你的弟弟胀得我满满的,一会天上一会地下的那种感觉令我呻吟不断。我说的都是真的,我常常忍不住幻想你操我……你快来吧,明天我就结婚了,这种日子,也许就结束了,好哥哥,咱们最后一次,你快来吧。”

  不用说,这准又是强子的床友发给他的。临结婚了,都不忘最后再咂一口鲜奶。其实,我特佩服现在的80、90后的女孩们,床上床下的事分得很清,从身体到思想,一点不打结。

  我突然有个念头跳进大脑:每天陪睡在你身边的女人,未必就是你老婆!

  那个临出嫁之前也不忘偷最后一次嘴的80后女孩的邀约,我不知道强子去了没有,我没好问,如若张口问这种狗逼吊吊的事情,那末我偷看别人手机短信的事就露了,再是兄弟,隐私就是隐私,不是晒场上的被褥子,想怎么晒都成。

  有一天,我的一位朋友在看了我的文字之后,他很严肃的告诉我:一个真正好的写手,不会一辈子把手都卡在乳沟里!他说得相当一本正经,都弄得我有些不好意思,天下竟然有这么一本正经的人儿!从那一刻起,我开始意识到自己的思想是不是真正的出了问题,我问自己:精神上的猥亵是不是一种病?回答是肯定的,绝对就是TM的一种病!但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思想斗争之后,我依然喜欢猥亵的活在精神世界里。

  如果猥亵是一种病,我宁可病入膏肓。

  在某一次见面的时候,我对“一本正经”说:难道你不想一辈子把手卡在不同的乳沟里?我故意把“不同”二字说得很重。“一本正经”鬼火冒,丫的给我一个绰号:乳商!

  后来的一次饭局上,强子喝得有些高了。强子喝高的时候,样子很喜感,脸色红成猪肝色,眼睛陡然变成对对眼(又称斗鸡眼),就是有一部法国电影《虎口脱险》里那个打飞机的德国兵模样。他本来是在看你,而你往往觉得他是在看着别处。这时候的强子没什么形象可言,没有形象的情形下人往往会说真话。强子说,一个80后女孩在结婚的前一天,找上他,希望他能再打她一炮。强子说,那天他很兴奋,睡别人的新娘子,那种感觉超爽,超刺激,而且心里有种悬悬的东西。那天他没带套,喷进去了,他听见了精子和卵子碰撞的声音,吱吱的,那种声音让人更兴奋,都差不多飞起来了。

  强子说他第二天去参加了那个女孩子的婚礼。看着女孩欢开喜地的从一辆大奔装饰的婚车上来,她看了一眼强子,就像陌生人。把那只带着白纱手套的手递给了一个穿着一身白色西服,很帅气的男人。那男人长得像邓超,据说是个富二代。有钱归有钱,裤裆里那玩意不行。这是在前一天,那女孩告诉强子的,当时女孩满脸绯红,一副吃饱喝足之后的娴静状。女人在这个时候是最好看的,强子默默看着女孩轻轻扇动的鼻翼,差点就看上她。

  从柏顿酒店把女孩送走的时候,女孩脸上有种奔赴刑场、死而后已的坚毅……人有很多理由活着,但也有很多理由沉沦。

  婚礼上的女孩,始终呈甜蜜幸福状……强子打心眼里祝福她。但与此同时,他似乎又听见了昨天那吱吱的声音。他突然有个念头在脑子里翻搅,一年之后,这女孩的孩子,父亲会是谁呢?

  强子那晚上没睡着,翻来覆去总听见那吱吱声。其实,他知道他没有理由不睡着,别人娶老婆与他没有任何关系,除非厮儿莫名其妙的爱上了别人。而爱上谁,对于强子来说,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,因为厮儿在他娘生他的时候就没搭带个叫心的物件。

  强子很有钱,超有钱。开始我以为他不停的与女人上床,是他扔钱的结果。有句名言,给我一个支点,我可以撬起地球。钱是个铁扎的支点,撬几个女人不算什么。而事实并不是这样,强子生气的对我说:你娃太俗,简直就是俗不可耐。如果靠钱去解决问题,那是庸人干的事儿,老子们凭的是一张嘴一杆枪,一嘴一枪走天下。

  经强子这么一说,我才发现自己身上果真浸出一阵阵俗臭俗臭的味道,甚至都觉得有些对不起父母,花了那么多的汗水钱让我去读书,这书纯粹是读到牛屁股里去了。

  但是,那样的羞愧状只持续了三分钟,因为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:钱与JJ究竟哪个更俗?后来,有一个很有文化修养的人告诉我,都俗,前者是庸俗,后者是低俗。从那一刻起,羞愧的心完全释然了,庸俗与低俗,半斤对八两,差球不多。

  我突然想起两句话,一句是,人为财死鸟为食亡。另一句是一位作家陈彤说的:人,是父母寻欢作乐的产物。前为庸俗,后是低俗,总结一下就是:人,就是TM一个彻头彻尾的俗种。既然如此,你何苦成天在那装什么13,脱了裤子,说不定你比我俗得更若滔滔江水连绵不绝。

  好象扯远了。似乎又没法不扯远,我今天心情不好,一是为玉树两千多遇难同胞深切难过。再则就是我把这组关于强子的文字发到天涯,一个小时三千多流量,心想又可能火一把,后来,谁知TMD给我删了。